北京:新供住宅项目每年应按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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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扶植委、市发改委、市计划天然资本委、市财务局四部分结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室第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区新供商品住房、安顿房(不含“三定三限”)等产权型室第扶植项目,每年应依照新供室第项目建筑面积的必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响应灵活车泊车位。

各区在确保租赁住房用地年度打算完成的条件下,可联合地块情形,采用逐地块配建、集中配建两种方法。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此中经由过程途径朋分的相对自力成宗地块可配建公租房;安顿房项目配建以公租房为主。

配建住房应与项目其他住房同步设计、同步扶植、同步交付应用。项目分期开辟扶植的,配建住房应部署在首期进行开辟扶植,并实时交付应用。项目配建住房有整栋、整单位的,应在配建住房首层配套一处租务治理用房。配建住房与统一物业治理区域内其他住房实行同一治理,享受划一物业办事。

依据通知,市计划天然资本部分将配建及回购住房请求载进地盘供给文件,作为地盘出让或划拨的前置前提。经由过程“招拍挂”方法将扶植用地应用权出让给扶植单元的,须将有关事项在扶植用地应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白;经由过程划拨方法将扶植用地地盘应用权划拨到扶植单元的,须将有关事项在划拨文件中予以明白。

另据概念新媒体懂得,经由过程集中供地配建方法,本年北京全市共成交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25宗,配建建筑范围46万平方米、可供给房源约57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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