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 支持社会资本开展更新房屋再利用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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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宣布《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收罗看法稿)》,并面向社会公然收罗看法。《条例》明白了5年夜类12项更新内容,包含栖身类、财产类、举措措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

《条例》提出要分类制订支撑政策。例如,在平房(院落)维护补葺中,支撑社会本钱开展更新房屋再应用,推动直管公房经营权质押;答应实行主体根据街区把持性具体计划,应用腾退空间成长租赁住房、便平易近办事及文旅办事等行业。

危旧楼改建方面,可应用地上、地下空间,弥补部门城市功效,适度改良居平易近栖身前提,可恰当增添建筑面积作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革方面,经业主配合决议,业主共有的举措措施与公共空间,可经由过程改扩建用于弥补小区便平易近办事举措措施、增添泊车位,实行老旧室第楼房加装电梯等政策。

在地盘用处转换和兼容应用方面,《条例》提出,激励各类存量建筑转换为公共办事举措措施、城乡基本举措措施、公共平安举措措施;答应公共治理和公共办事类建筑用处彼此转换;答应贸易办事业类建筑用处彼此转换等。

《条例》还提出了地盘过渡期政策,进步市场主体介入城市更新项目积极性。这一政策明白,在不转变用田主体的前提下,城市更新项目合适更新计划以及国度和本市支撑的财产业态,可在5年内履行按原用处、原权力类型应用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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