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建商品房项目监管额度原则上不少于工程造价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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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据福州市城乡扶植局新闻,2021年福州市共存案预售资金监管协定473份,监管资金304.78亿元。

福州市城乡扶植局表现,将“三点发力”,强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一是强化预售资金进账监管为出力点,推进全流程各要素监管,划定统一本预售允许证内的商品房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购房定金、一次性付款等全体纳进监管账户,履行“专户治理、封锁运行”。

二是明白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为切进点,严控资金拨付节点及比例,新建商品房项目标监管额度原则上不少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并按工程扶植进度节点拨付应用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

三是实行差异化监管为发力点,不竭增强监管力度,对于信誉不良或存在违规行动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或全额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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