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共有产权住房购房3年内不得转让个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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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扶植局宣布《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措施(第一次收罗看法稿)》,公然收罗看法。

措施实用于东莞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用地计划、筹集扶植、审核配售、应用、退出以及监视治理等相干工作。

措施明白,共有产权住房优先部署在配套举措措施较为齐备、功效较为完美、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

在户型与交付尺度方面,户型设计应紧凑适用,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跨越120平方米,此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低于80%(具体设置装备摆设比例由市住房城乡扶植局依据各镇街(园区)刚性需求断定)。全体交付,装修交付尺度依照我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装修交付尺度履行。

在产权比例方面,承购人的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项目标小我产权比例由市住房城乡扶植部分会同市财务局审核断定,可恰当进步),按总价的响应比例购置产权,并按通俗商品住房买卖流程打点预售、合同网签存案和不动产权挂号手续。

限制让渡年限方面,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小我份额在必定年限内(参照东莞市商品住房限售政策履行,今朝为3年),除特别情形外不成以任何情势让渡。

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当局指定接受单元(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进行发卖,承购人可以经由过程购置当局产权份额取得完整产权。

参照承购人产权份额的发卖单价、接受单元(代持机构)持有本钱、全市同期商品住房均价涨跌幅等身分断定基准价,并视情形赐与必定优惠,具体价钱由市住房城乡扶植局核定。

此外,一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置商品住房居平易近划一的落户、进学等公共办事待遇。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在统一小区的,应该纳进地点小区同一治理,并享受划一物业办事和承担划一任务。扶植单元或物业治理单元不得在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进行差别看待。

承购人无需缴纳当局产权部门的房钱,与接受单元(代持机构)签署衡宇应用义务书后拥有衡宇100%应用权。不得私行出租转借、持久闲置、转变用处,不得转变衡宇构造,影响衡宇质量平安和应用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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