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买新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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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福建省直单元住房公积金中间宣布新闻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购置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首付款的领导看法》,从4月1日起,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打点“购置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首付款”。

概念新媒体懂得到,该文件指出,凡合适以下前提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头可向省直公积金中间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助),用于付出购房首付款: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辟企业(以下简称开辟企业)已在省直公积金中间打点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订《许诺书》;合适省直公积金中间购房提取其他前提。

在提取额度方面,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头提取总额不跨越《商品房生意合同》商定的首付款。

据悉,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该供给以下资料:《商品房生意合同》原件;已交房款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商定的首付款金额与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头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差额;购房职工及配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购房职工及配头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实原件和其他需供给资料。

别的,申请打点提取公积金付出购房首付款,只能由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头打点,他人不得代办;购房职工应正确盘算拟提取金额。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购房首付款的,不克不及再以购置本套房产申请购房提取本人及配头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购房首付款的职工,合适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的,可同步申请打点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并进公积金账户余额盘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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