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6月1日起,贵州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变!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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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资金治理中间

关于解除住房公积金活动性风险

三级响应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撑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增进房地产市场安稳健康成长,依据《贵州省住房资金治理中间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房资通〔2021〕2号)划定,联合当前省直住房公积金现实,贵州省住房资金治理中间决议解除住房公积金活动性风险三级响应办法,实行二级响应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包含告贷人、配头及共有人)有过两次以上(含)住房贷款的,不克不及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盘算公式调剂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才能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盘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三、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初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十二个月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履行。

四、本通知未做出划定的,依照现行提取、贷款治理措施及划定履行。

五、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治理中间负责说明,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9日

起源:贵州省住建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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